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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與錄取資訊

誠徵內科部專科護理師

發佈日期:114年08月25日
  • 一、招考對象:

服務單位:內科部
職等:聘二等
職稱:專科護理師
錄取人數:正取一員、備取一員。
薪資結構:新臺幣(下同)43,500元/月(醫勤獎金另計)
備註:協助臨床醫師照護病人、執行醫療處置、書寫病歷等。

  • 二、工作待遇:
    1. 具專科護理師證照者以聘二等1級敘薪。
    2. 另有發放三節醫勤獎助金、病歷獎金、慰休獎金等,餘相關福利如年資調薪、慰休假、生日禮卷、員工停車場免費等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
  • 三、工作條件限制:
    1. 條件:
      • 白班工作時間:正常上班日07時30分至17時00分,計8小時(午休時段: 12時00分至13時30分),週六、日及國定假日需有上午4小時支援班(可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補時或加班費),依臨床需求輪值夜班者另有津貼。
      • 小夜班工作時間:正常上班日、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之16時00分至00時00分,計8小時。
      • 大夜班工作時間:正常上班日、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之00時00分至08時00分,計8小時。
    2. 限制:
      • 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執照。
      • 具專科護理師執照。
  • 四、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 六、報名應檢附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經通知率取後再行繳交)。
    3. 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 合於報考資格之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 護理專科學校畢專科以上學歷證明。
      • 護理師證書。
      • 專科護理師證書。
      • 曾在其他單位服務證明。
    5. 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1.具胸部X光、2.基本CBC、肝腎功能等生化檢測、3.血液抗體檢驗報告【包含:B肝抗原及抗體、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
      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 七、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考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需退還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
  • 八、如有資料不實之情形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九、考試項目:筆試佔50%,口試佔50%。
  • 十、考試時間:以電話通知時間為主。
  • 十一、考試地點:國軍左營總醫院三樓內科部會議室。
  • 十二、錄取標準:
    1. 按筆試及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為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2.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依實際需求員額擇優錄取(不合格者不予任用),經呈報院長核准後開始任用。
  • 十三、其他規定: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 十四、連絡人姓名電話:
    承辦人:許景翔總醫師、吳雅玲助理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2312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巿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內科部

檔案下載: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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